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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劳务派遣单位享受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提示函

2026/01/09 2.0w 阅读 474 点赞

各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我省《关于劳务派遣单位享受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相关工作,现提示如下:

一、严格资金使用

劳务派遣单位收到稳岗返还资金及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后,应在30日内将涉及实际用工单位部分资金拨付至用工单位。

二、严格资金拨付程序

资金拨付至用工单位后,需在申请系统上传银行回单等拨付凭证,同时告知用工单位按规定使用;用工单位在收到劳务派遣单位拨付的资金后,应在15日内向劳务派遣单位出具资金到账确认函。

三、严格资金清查

劳务派遣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限内拨付稳岗返还或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未按规定使用稳岗返还资金的,应退回未拨付和未按规定使用部分的资金,并取消其下一年度申领资格。

                                                     2026年1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