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社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5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2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7月14日至9月30日。
二、书面审查工作
(一)书面审查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建筑施工、物业管理、保安服务类企业全部纳入审查范围。
(二)书面审查内容。全面审查用人单位2024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
2.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9.实行事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
10.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
(三)书面审查方式。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7〕25号)要求,实行用人单位自查自纠、网上申报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模块(http:// 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注册后自行申报,并下载相关资料。已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过的单位,只需用账号密码登录填报即可。用人单位在数据提交之后,可上网查询数据申报审核情况,并按要求及时补充完善数据。
三、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各县市区要按照《安徽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皖人社秘〔2016〕395号),认真组织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结合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专项检查以及其他有关工作,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初步评价、征求意见、社会公示、复核评定等程序进行。
(一)初步评价。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内容和标准,对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进行初步评价。
(二)征求意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征求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经办等相关机构对初步评价结果的意见,相关机构对初步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组织复查。
(三)社会公示。对拟评价为A、B、C级守法诚信等级的用人单位,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通过官方网站或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复核评定。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征求意见和社会公示情况对初审意见进行复评,确定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及时上传至书面审查系统。用人单位可以登录查询评价结果,打印守法诚信等级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是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的有效方式,也是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出发点,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各类用人单位主动参加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增强用人单位对书面审查的认知度,提高用人单位参审参评积极性。要持续扩大书面审查覆盖面,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督促指导用人单位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规范劳动用工管理。2025年书面审查用人单位户数较上年度上浮10%,各县市区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各类企业的申报审查工作,宣城经开区、宣城现代产业园负责宣传组织本辖区内各类企业的申报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严格依法审查。各县市区要安排专人负责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网上申报的指导,也可采取现场检查方式予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经检查发现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有关表彰奖励活动拟推荐对象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需检查该单位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情况。对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完善诚信档案,强化结果运用。各县市区要结合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并根据日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情况,建立健全完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未参加诚信等级评价的用人单位,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要记入守法诚信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规做出后续处理。根据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价情况,对用人单位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并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需核查的公共信用信息,作为评先、评优及招投标等提供劳动保障征信证明的重要依据。对信用较好的A级单位,适当减少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属建筑类企业1年内在本市行政区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对信用一般的B级单位,实施正常的劳动保障监察,在征求有关拟表彰奖励对象意见时进行重点核查。对信用较差的C级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频次,实施提醒约谈,不建议作为拟表彰奖励对象进行推荐。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于10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上报市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联系人:系统维护工程师缪玉强0551-62618691
市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汪俊伶0563-3023015
电子邮箱:xcjczd@126.com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