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维护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落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要求,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由市人社局委托第三方开发运营宣城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保证金管理平台”),实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申请及保证金电子保函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全流程电子留痕。该平台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上线试运行,2025年4月1日起全面推广运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服务,明确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明确保证金管理平台办理的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熟悉业务办理流程,遵守平台管理的相关规则。各级人社部门和平台要确保咨询电话畅通,为参与此项工作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以及在我市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保险公司准入和退出要符合《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和我局要求。
二、熟悉流程,积极宣传推广。拟提交项目申报和缴存申请开具电子保函的施工单位,需访问宣城市电子保函平台(http://wx.rsj.xuancheng.gov.cn:8099/xczhrs/)点击〔单位办事-劳动关系-宣城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服务平台〕或直接访问管理服务平台(https://xcnmg.cebc.cn/index ),自主选择项目与保函机构,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实现电子保函在线办理。施工单位如符合差异化缴存的情况,应在平台进行线上申请提交。
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人社部门等相关单位应加大对电子保函政策的宣传力度,将电子保函平台的应用列入农民工工资支付培训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引导企业积极主动采用。对新开工项目要宣传督促到位,对原有已缴纳保证金的企业,如果需要用电子保函替换保证金,要积极配合,及时办理,释放保证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保证金管理平台服务机构根据使用反馈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功能,确保平台稳定、安全、高效运行,提供便捷服务。
三、总结经验,严格监管审核。各级人社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加强部门之间、县区之间横向联系,在平台已搜集登记信息基础上,如发现申请企业发生拖欠工资案件的,应在审核中注明欠薪事实,据实对保函缴存、差异化的缴纳做出及时调整。同时收集电子保函平台使用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不断优化系统、完善办事流程,更好促进我市根治欠薪工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自通知下发之时,试运行期间支持线上办理电子保函或线下提交纸质保函,2025年4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项目,原则上均应线上办理电子保函。
各单位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技术类问题,可及时与信息技术方联系,联系电话:19305816736。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政策类等问题,可及时与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附件:1.宣城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服务平台操作手
册(施工企业版)
2.宣城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平台操作手
册(人社局版)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