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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组织2025届困难毕业生申报求职补贴的通知

2024/10/11 2.0w 阅读 511 点赞

根据省人社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5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组织2025届困难高校毕业生(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下同)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户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2025届安徽省内高校毕业生,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5届安徽省内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三)发放方式。按照集中发放和常态化发放、线上申请和线下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中申请发放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2月31日,常态化申请发放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7月31日。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集中申请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常态化申请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二)集中发放校验审核

1.系统审核校验(系统集中校验审核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21日)。信息系统集中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通过短信提示及时告知毕业生提交申请信息的审核结果。

2.人工校验审核(集中校验审核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30日)。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而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系统下载、填写纸质申请表格(见附件),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或从系统下载且加盖县级民政部门印章的低保信息截图)、脱贫户家庭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加盖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内有关人员信息截图、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的残疾人证以及特困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零就业家庭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初审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由所属院校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集中发放公示(2024年12月1日至12月8日)

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相关院校在校园内及院校门户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集中发放资金拨付(2024年12月28日前)

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于2024年12月28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五)常态化发放(2025年1月1日-2025年7月31日)

符合申请条件但未在集中发放时间申领补贴的困难毕业生,可于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线上申请提交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于毕业生申请提交信息的次月底前,完成一次性求职补贴的审核、公示、发放等工作。线上审核校验未通过的,参照人工审核校验流程办理,由高校毕业生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初审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由所属院校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规范审批流程,严明纪律;精心组织实施,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讲,确保毕业生知晓政策,应享尽享。

各县(市、区)联系电话:

市本级:0563-3029920;

宣州区: 0563-3022047;

郎溪县:0563-7015643;

广德市:0563-6020275;

宁国市:0563-4020215;

泾县:0563-5031302;

绩溪县: 0563-8151373;

旌德县:0563-8603689;

附件:安徽省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

安徽省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人工审核专用)

                                                                                                                                                     学校(院系):                                                   学号:

学生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民族

贴一寸

免冠照片

专     业

学    历

移动电话

QQ

身份证号码

家 庭 地 址

毕业生困难类别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2.零就业家庭毕业生;3.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4.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毕业生;5.残疾高校毕业生;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7.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在相应的序号前打√)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或社保卡金融账户)

学生申请、承诺

本人申报情况属实,申请领取一次性求职补贴,请予批准;

本人郑重承诺:自愿承担因填报信息不实退回补贴和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学校意见

该生填报情况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经审核无异议,同意发放。

盖章

年   月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