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宣城市本级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现面向宣城市区银行(含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农村金融机构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在宣城市区有营业网点)开展宣城市本级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经办银行评审。请有意承担宣城市本级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银行认真对照 《宣城市本级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经办银行评审要求》(见附件) 准备申请材料。届时,将通过评审方式,择优确定4家银行。
申请材料请于12 月22日17:00前提交至宣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创业科,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附属楼4楼,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2456981902@QQ.com。我局将按程序对申请银行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评审。
宣城市人社局
2023 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