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
政策通知公告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1

2023/01/05 2.7k 阅读 259 点赞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宣城市11座有主废弃矿山治理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宣城市11座有主废弃矿山,应于2020年完成整治,至督察时仍未进行治理。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宣城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编制宣城市“一矿一策”治理实施方案。其中,2022年底前完成泾县泾川镇高村平原山石子场、广德独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泉水塘砂页岩矿整治,其他矿山于2021年底前完成整治。

四、目标任务

完成“一矿一策”治理并通过验收。

五、完成时限

2022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宣城市11座有主废弃矿山根据治理方案完成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或转型利用,治理任务全部完成并通过专家验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反映。

监督电话:0551-66181732

电子邮箱:103304365@qq.com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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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