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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宣城市市级政府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1/01/29 7.1k 阅读 58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开展市级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的具体举措。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全面推开市级(含市辖区)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的通知》(皖编办〔2020〕189号)要求,对照省统筹制定的《市级(含市辖区)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指导目录》,结合实际,对市级政府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依职权类权责事项进行了统一规范。现将《宣城市市级政府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市直相关单位要在部门网站公布本部门完整版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与司法等部门沟通对接,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强宣传,让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看得懂、用得上,方便查询、使用和监督。

       本目录公布后,《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宣城市市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宣政〔2019〕39号)中列明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类事项以本目录公布的为准。

    附件:宣城市市级政府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目录

宣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