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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办法的通知

2017/05/03 8.1k 阅读 131 点赞

宣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团队办法的通知

宣政秘20173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宣城市人民政府

201754

(此件公开发布)

宣城市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

创业团队办法


为吸引、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我市创新创业,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540号)、《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是指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科技成果,能在自企业注册之日起18个月内转化为产品并形成销售收入,落户宣城市的创新创业团队。团队核心成员一般3人以上。

第二条市政府设立10亿元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招引专项基金。每年面向国内外择优招引20个左右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各给予300万元至2000万元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用于科创团队在宣创新创业。

第三条重点引进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绿色食品加工等前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四条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并取得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和机构担任高级职务3年以上,并具有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第五条对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领军人才为两院院士或国内顶尖人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或专家组负责人或相当层级的专家来宣创新创业,采用一事一议,给予特殊政策扶持。

第六条对拥有的专有技术为国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技术成果可迅速进入产业化并在企业注册12个月内实现销售收入的特殊科技人才团队,参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政策给予创新创业资金扶持。

第七条支持本地企业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进行嫁接重组,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千企升级计划”项目的企业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每年遴选10家企业,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300万的资金扶持。

第八条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申报、遴选、认定程序参照《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办的企业自扶持资金到位后,5年内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或香港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市扶持资金在企业中所占股份全部奖励给团队成员,每延迟1年上市奖励比例减少20%。或在协议签署后60个月内(含60个月,不足1年按1年计算),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有权按照投资本金及退出时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资金使用成本回购市扶持资金所占股权。

第十条落户宣城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享受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服务、人才引进等各项优惠政策,优先推荐申报科技重大专项、科研攻关项目,提供项目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支持等。

第十一条成立宣城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招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具体负责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洽谈招引工作。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