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管局)印发《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宣公管〔2021〕27 号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为保障我市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落实招标人主体权利和义务,提升标后管理水平,引导中标企业诚信履约,进一步统一市、县两级标后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和检查内容,从而保障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建立公正有序的履约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办法》的制定为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检查提供了制度保障,使标后履约监督检查更加规范化、透明化,为全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检查提供了指导文件。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将标前、标中监管向标后监管延伸,场内监管向场外监管延伸。市公管局制定《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自5月份开始,市公管局草拟了《办法》的初稿,并先后多次就文件内容进行讨论修改。5月10日,《办法》(初稿)成文后,书面征求了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公管局意见。5月19日,在市公管局官方网站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8月4日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办法》经合法性审查通过。 8月11日,《办法》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标后履约监督检查,落实招标人主体权利和义务,提升标后管理质量,督促中标企业诚信履约,保障我市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五、主要任务
(一)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定义。标后履约监督检查是指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县公管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履约现场进行的检查活动。
(二)明确招标人的主体责任。招标人是标后履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标后履约监管全面负责,承担法定责任和义务。
(三)确定检查范围、检查人员和检查方式。标后履约监督检查范围为进入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国有资金工程建设项目。市、县公管部门组建标后履约监督检查组,检查组成员由不少于2名检查人员组成。标后履约监督检查主要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
(四)明确检查内容。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情况;2、是否依据投标承诺组建施工项目部、监理部;3、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与投标文件是否一致及到岗履职情况,人员变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4、建设单位是否建立施工、监理单位考勤制度,相关考勤记录是否齐全;5、关键岗位人员广域网考勤是否合格(如有);6、招、投标文件约定的其他内容;7、相关政策宣传。
(五)检查程序规范化。标后履约监督检查程序:1、市、县公管部门发起或由招标人提请市、县公管部门发起标后履约监督检查活动;2、市、县公管部门确定检查时间随机抽取项目;3、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台账、了解建设情况、查看施工现场管理机构、核实关键岗位人员身份等;4、现场填写《在建工程项目标后履约检查表》;5、形成检查材料并通报各相关部门和招标人。
(六)落实对检查结果的处理。市、县公管部门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信用处理并通报。招标人负责对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及时向市、县公管部门反馈整改情况。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七)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创新举措
市公管局采取广域网定位考勤系统在线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督查等形式,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实施监督管理。广域网定位考勤系统可实现人脸识别、定位管理考勤,考勤数据实时上传等功能,管理人员可通过使用WEB页面查询人员到岗情况及考勤记录等详细信息,可及时发现并督促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约。
七、保障措施
市、县公管部门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信用处理,招标人负责对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及时向市公管局反馈整改情况,市、县公管部门不定期复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宣城市公管局
解 读 人:李光明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303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