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泾县自然环境优良,物产丰富,农业旅游资源也非常丰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41号)和《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宣政〔2019〕27号)文件精神,促进泾县全域旅游发展和农业加旅游经济快速发展。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内部研究。泾县文旅局组织局相关股室进行讨论和研究,结合泾县近年来实施的景观农业意见提出了《农业旅游发展意见》(初稿)。
(二)赴乡镇调研。泾县文旅局主要领导带队赴多个乡镇就农业旅游、采摘园建设进行调研座谈。根据调研座谈情况,组织局领导班子对《农业旅游发展意见》进行了讨论和修改完善,形成了《农业旅游发展意见》(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10月10-12日,我局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向泾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发送了《农业旅游发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单位意见。
(四)形成送审稿。根据征求意见情况,我局对《农业旅游发展意见》进行了适当地修改,形成了《农业旅游发展意见》(送审稿)。
(五)泾县政府常务会后修改情况。根据11月5日泾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参会单位所提意见和领导要求,我局内部再次对《农业旅游发展意见》进行了研究和修改,补充了等级验收评定表,并再次征求了泾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意见。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全域旅游战略,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支持发展景观农业,建设农业采摘园,促进农民增收,丰富旅游业态,推动农旅融合发展,加快泾县休闲农业与全域旅游发展。
工作原则:提出了政府引导、农民参与;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模发展、农旅融合的工作原则。
政策支持:提出在泾县文化旅游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支持泾县景观农业和采摘园发展。符合条件的景观农业种植主体、各采摘园可申报以下资金补助,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部门职责:对涉及农业旅游发展的相关部门职责进行分工。
四、工作目标
全力推动旅游业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旅游产品由观光型向观光、休闲、康养、度假复合型转变,旅游品牌由长三角区域知名向国内外知名转变,旅游产业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效益最大化的水平和层次显著提升,旅游产业支撑力、综合带动力、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旅游业对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建设的贡献大幅度提高。力争到2022年,国内外游客年接待量突破9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100亿元,旅游业对经济和就业的综合贡献率超过12%。
五、主要任务
涉及合理布局融合发展、完善农业旅游基础设施、加强建设活动管理这三个方面,提出了8项具体的工作要求。
六、创新举措
充分认识景观农业、采摘园对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发动,充分调动投资人的积极性,引导创新创业思维,转变传统经营理念,走“生态+经济”的新型乡村旅游发展模式,探索打造具有吸引力的景观农业、采摘园,推动农旅融合发展。
七、保障措施
1.加强指导,做好服务。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上门开展种植技术指导服务,指导景观农业区、采摘园区完善排水、排污设施,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资人争取信贷资金投入园区建设等。
2.规范建设,管理有序。各园区要按照有关建设要求办理相关报批报建,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加强生产经营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各经营主体申报资金补助按主体申报、乡镇初审、泾县有关部门验收审核程序进行。对管理粗放、景观效果差的景观农业区和不具备游客采摘条件的采摘园不予安排补助。
3.农旅融合,持续发展。要把建设成效显著的景观农业区、采摘园编入泾县乡村旅游线路、指导策划开展农业旅游活动;要利用网络、自媒体、电视、报纸等形式,广泛宣传推介农业采摘园发展成果;要加大宣传推介,助力各景观农业区、采摘园区健康持续发展,促进乡村旅游、全域旅游的发展,努力实现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