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教育部内刊《“双减”改革每日快报》第144期刊载《宣城市坚持“四有四确保”强化托管机构监管》,向全国推介我市典型经验做法。
中小学生托管机构目前上级未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其设置标准、开办条件、人员管理、经营活动等缺乏规范,容易成为监管盲区,是学生安全事件易发高发地。今年3月,市教体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回应基层工作需要,积极致力消除监管盲区,首创托管机构定期轮值巡查制度。市、县教育、市场监管、公安、住建、消防、税务等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面落实托管机构培训、食品卫生、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收费纳税等监管,举措得力、成效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