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财绩〔2025〕110号)有关要求,现将宣城市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特殊教育补助资金、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等7项资金的2024年度绩效自评材料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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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2024年教育类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材料的报告
2025/04/17 1.3w 阅读 389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