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继续深入推进中小学阅读课程改革,积极推动书香校园、书香家庭建设,根据《宣城市2023-2024学年度中小学阅读课程改革活动计划》安排,市教体局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宣城市“阅读之星”和“书香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2024年5月。每月评选“阅读之星”15名、“书香家庭”15个。
三、评选条件
(一)“阅读之星”评选条件
1.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浓厚的阅读兴趣,经常在班级图书角、学校阅览室或市(县)图书馆借阅书籍,坚持多读书、读好书。
2.积极主动分享阅读感受和经验,能够带动周边同学参与阅读活动。
3.积极参加学校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阅读知识竞赛、读书征文比赛、读书演讲比赛等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二)“书香家庭”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热爱阅读,具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家庭有计划添置书籍、订阅报刊或购买数字阅读产品等,家庭藏书量300册以上。
2.在家庭中为孩子创设安静、优雅的阅读环境,孩子有独立的阅读场所。
3.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阅读活动,自主开展亲子阅读,积极分享阅读经验。
4.家长鼓励、指导孩子写读书笔记或读书摘录,参加学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阅读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四、评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各市县区教体局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家庭进行申报,并提供实景照片、读书笔记、发表作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二)推荐评选。各中小学在校级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县级“阅读之星”、“书香家庭”评选。各县市区教体局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选。
(三)总结表彰。市教体局根据各市县区教体局推荐材料进行认真评选,定期公布评选结果,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有关要求
1.从2023年10月起,宣州区每月推荐“阅读之星”和“书香家庭”各4名,郎溪县、广德市、宁国市、泾县每项各2名,绩溪县、旌德县、市直学校每项各1名,参加市级评选。
2.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学校每月25日前,将申请表、汇总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报送宣城新华书店,联系人孙爱珍,联系电话:15156332923,电子邮箱:253234607@qq.com。
附件:1.宣城市“阅读之星”申报表
2.宣城市“书香家庭”申报表
3.宣城市“阅读之星”汇总表
4.宣城市“书香家庭”汇总表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