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促进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发挥家长学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作用,市教体局决定开展2023年示范家长学校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
二、申报要求
本次推荐按照学校自评申报、县市区初评推荐、市级评估认定三个程序进行。
1.学校自评申报。各中小学幼儿园对照《宣城市示范家长学校评估细则》(见附件)进行自评自查,撰写自评报告,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自愿申报。
2.县市区初评推荐。县市区教体局严格按照评估指标对申报学校开展评估推荐工作,形成评估意见。
3.市级评估认定。市教体局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集中评议,并抽取部分学校进行现场评估。
三、名额分配
宣州区6所,广德市、宁国市各4所,泾县、郎溪县各3所,绩溪县、旌德县各2所,市直学校1所。
四、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学校于12月8日前将申报表报市教体局基教科,联系人:舒时彬,联系电话:3033016,邮箱:xcjjk2022@163.com。
附件:1.宣城市示范家长学校评估细则
2.宣城市示范家长学校申报表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