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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
证明事项名称 |
法律依据 |
开具单位 |
|
1 |
民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设立审批 |
资产证明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筹设批准书;(二)筹设情况报告;(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
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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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
证明事项名称 |
法律依据 |
开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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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设立审批 |
资产证明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筹设批准书;(二)筹设情况报告;(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
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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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