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申报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要求,市文化和旅游局成立专家评审工作小组,对我市申报的省级非遗项目开展了初评工作。经严格评审,确定了47个项目为省级非遗推荐申报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30日(共2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2619313(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
地址:宣城市响山路65号3楼。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5月11日
信息 丨 非遗科编辑 丨 汪 飞复审 丨 吴文静终审 丨 孟 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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