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我县立足民生需求,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抓手。县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强化资金监管、强化绩效赋能务实举措,全力保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拓宽筹资渠道,筑牢项目保障根基。精准对接上级政策导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十四五”期间,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6989.45万元;用好用足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累计发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券12500万元;全方位保障改造项目资金足额到位,为工程顺利推进提供坚实资金支撑。
规范资金管理,提升财政使用效能。我县制定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实行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资金使用效益与项目建设质量、群众满意度直接挂钩;开展常态化绩效运行监控和年度绩效评价,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提质改造惠民,绘就宜居城市新貌。依托财政资金精准投入、高效利用,“十四五”期间,我县累计完成55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涉及居民约1.4万户,改造建筑总面积156.68万平方米。通过系统性改造,我县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显著改善,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有效解决了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功能缺失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了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全县纵深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泾县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