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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市本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及时进行资格认证的通告

2026/02/05 1.9w 阅读 143 点赞

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保障所有参保人员的利益,有效防范养老保险待遇被冒领等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便民化若干措施>》(皖社险函〔202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递延认证”的方式,在市本级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且已临近或超过一个认证周期未进行资格认证的人员(明细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6年2月5日至2月11日)。

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可通过:1、手机下载“皖事通”APP进行“本人认证”或“协助认证”方式完成自助认证。2、市本级离退休人员、遗属可携身份证或社保卡前往市政务中心一楼人社窗口(梅园路52号)现场认证。

已超过一个认证周期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人员(附件1),如公示期满仍未完成认证手续,2026年3月将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后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将在完成认证后的次月恢复和补发。

咨询电话:1、0563-12333;

2、市本级离退休人员、遗属请咨询宣城市社保中心综合科:0563-2831580、0563-3013079;

3、宣州区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请咨询宣州区社保所资格认证办公室:0563-3011957

附件:1.20262月市本级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超期人员名单

      2.20263-5月市本级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期人员名单

               宣城市社保中心

2026年2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