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城市
政策其他政策文件

关于宣城市区办理养犬登记的通告

2024/03/15 1.7w 阅读 533 点赞

关于宣城市区办理养犬登记的通告


为规范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根据《宣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养犬登记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免疫、登记制度(免费办理犬牌),未经登记,不得饲养。养犬人须在取得狂犬病免疫证明后三十日内,到免疫机构办理登记


(点击图片可放大)


重点管理区范围:宣城市区水阳江、沪渝高速、敬亭山(含敬亭山风景名胜区)合围区域和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建成区。


(点击图片可放大)


二、办理养犬登记需提供下列材料。


  1、宣城本地居民身份证,外地在宣居住人员携带居住证明等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2、住房产权证,租房居住的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详细地址;


  3、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4、犬只电子照片(包括犬只和养犬人牵犬照片)。


 三、其它说明事项。


《宣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前,在重点管理区已饲养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凭有效狂犬病免疫证明可办理养犬登记(详见《宣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宣城市公安局

                         2024年3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