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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宣城市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实施办法(试行)》解读

2021/06/18 7.8k 阅读 372 点赞


一、制定背景和出台目的

为建立健全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加强法律援助与司法鉴定工作衔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根据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宣城市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实施办法(试行)》。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充分发挥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在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审判质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中的积极作用,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在审判活动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加强法律援助与司法鉴定工作衔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此文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5月中下旬,市局公法科起草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先后发局法律援助科、市司法鉴定协会、各司法鉴定机构征求意见建议。局法律援助科提出3点修改意见,在充分吸收采纳后,提请局领导研究后印发。

四、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保障职能,推动司法鉴定减免费用和法律援助机构政策落实情况,切实加强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衔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试行)》共十三条,主要规定了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申请减免司法鉴定费用的条件、申请程序、申请范围、审查制度、终止、办理期限等程序,以及相关工作责任及工作职责。

六、创新举措

明确办事流程,规定了受援人申请减免司法鉴定费用的条件、程序及法律援助机构、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司法鉴定机构各自应当开展的工作,严格执业监督管理。

七、保障措施

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部门与法律援助工作部门建立日常沟通协作机制,定期通报、了解情况,对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不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责任的,依法给予处理;对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或者主动减免相关费用的,可以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八、下一步工作

建立长效沟通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理顺司法活动与行政管理的关系,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沟通协商对重大的司法鉴定异议和重要的工作应及时沟通商议;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要努力实现电子管理平台对接,开展有关司法鉴定程序规范、技术标准等政务信息和相关资料的交流传阅和信息共享;认真落实“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衔接。

九、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宣城市司法局
        解 读 人:余孟婕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301833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